名記質疑僅上港未繳納調節費:請陳戌源主席給個說法_中國足協
www.ty42.com 日期:2021-04-11 18:01:00| 評論(已有268711條評論)北京時間4月11日消息,名记此前,质疑在上海港務集團此前公布的仅上缴纳年報中 ,顯示拖欠阿瑙托維奇應該向足協繳納的港未个说1.4億引援調節費。對此 ,调节著名媒體人李璿進行了專業的费请法質疑。
李璿寫到:
1、陈戌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月30日公布了2020年度的源主年報,其中第十一節財務報告的名记其他應付款一欄中顯示,上海上港俱樂部(現上海海港)仍有數額為1.4953億人民幣的质疑引進外援阿瑙時的調節費未支付給中國足協。(圖1)
2、仅上缴纳2017年中國足協公告的港未个说《關於2017年夏季注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 :俱樂部如引援支出超過合理區間 ,在中國足協注冊辦理球員注冊轉會時 ,调节應提供俱樂部自有賬戶匯款至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的费请法證明(標注俱樂部名稱) ,若手續齊全 ,陈戌中國足協注冊辦公室將為俱樂部辦理球員的注冊轉會手續。(圖2、3 、4)
這時還沒有強硬說,你不交調節費,我不給你注冊 。
3、2018年2月12日 ,中國足協公布《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中強調:在轉入球員過程中,俱樂部存在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事實和行為,經中國足協核實 ,涉及的俱樂部將給予扣除2018賽季聯賽積分的處罰並應補繳引援調節費 ,同時 ,中國足協將暫停該球員的參賽資格 ,直至俱樂部補繳完成。規定中還就扣分標準給出了明確說明,最高可達15個聯賽積分 。(圖5 、6、7 、8)
這時的態度已經非常強硬了,逃避繳納調節費,球員暫停參賽資格 ,球隊扣除聯賽積分。
4 、2018年起,中國足協先後幾次公示了調節費上繳情況,數據顯示 ,有據可考的最後一次公示,是在2019年3月19日 。(圖9、10、11)
5、阿瑙托維奇2019年7月8日加盟上港,如果上港2020年度的年報屬實 ,那麽阿瑙托維奇的調節費確實沒交,有趣的是,從2019年夏窗後 ,中國足協有關此款項收費的公示就沒有繼續進行(如果各位發現有,請提示我) 。
6、陳戌源是在2019年8月22日中國足協第十一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了中國足協主席 。而他在2019年5月24起擔任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也就是說 ,他最晚在2019年6月就離任了 ,那麽這中間有個時間差,所以陳主席也可以說引進阿瑙與他無關 ,而阿瑙進來後的注冊期他忙著籌備換屆選舉 ,所以也完全可以就此聲稱 ,他不知道為什麽阿瑙的調節費沒交的情況下,可以注冊 。
7、就算是這一切都是前任製定的製度 、前任“挖的坑” ,但2020年 ,也就是陳戌源在中國足協主席任上時 ,發布的文件還是“調節費照收 ,隻是收取的是差額 ,超出部分收費”(圖12)。這應該意味著 ,在調節費的收取問題上 ,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同意並堅持此前的調節費規定 。
8 、今年深足已經為金特羅繳納了調節費 ,而根據公示材料,權健(天海) 、大連人、恒大、國安、魯能等等俱樂部都交了調節費。最慘的是已經解散的天海,繳了一個多億,跟其他俱樂部一樣沒有發票 ,俱樂部解散了,這筆賬還懸而未決 。作為呼籲大家同舟共濟的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是不是有責任對這項費用是否應該繼續收繳,做出具體的檢討和總結 ,並給公眾一個交代呢 ?
9 、關於調節費,需要解答的問題很多 :
A以往繳納情況公示。
B該繳未繳俱樂部是什麽情況。
C按照足協規定 ,未繳納調節費俱樂部的涉事球員不予注冊,那麽2019年夏窗發生了什麽 ?
D這項收費是否合法合規?是不是亂收費 ?
E這筆收費是否真的可以應用在青訓上?
F為什麽不能開具發票?
G鑒於中國職業聯賽的投資現狀,是否應該取消該項收費?
H如果繼續收費 ,那麽補繳費用的俱樂部 ,是否應該上交滯納金和未交款項期間該筆錢產生的利息。
請陳戌源主席百忙中給個說法 ,或者請督促相關部門給個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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